2003年11月14日《阳山科普》第四期                    返回

农药化肥“四不混”

农药化肥“四不混”:
  1、碱性肥料氨水、石灰氮、草木灰等不能与敌百虫、乐果、甲 胺磷、速灭威、托布滓、井岗霉素、多菌灵、叶蝉散、菊酯类杀虫剂 等农药混用,否则会降低药效。
  2、碱性农药石硫合剂、波尔多液、松脂合剂等,不能与碳酸氢 铵、硫酸铵、硝酸铵,氯化铵等铵态氮肥和过磷酸钙等化肥混用,否 则会使氨挥发损失,降低肥效。
  3、含砷的农药,如砷酸钙、砷酸铝等不能与钾盐、钠盐类化肥 混用,否则会产生可溶性砷而发生药害。
  4、化学肥料不能与微生物农药混用,因为化学肥利,挥发性、腐 蚀性很强,若与微生物农药如杀螟杆菌、青虫菌等混用,则易杀死微 生物,降低防治效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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